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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枫桥】3年了兄弟间600块的纠纷终于化解了

时间:2024-04-10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98 次

  近日,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法院土城子法庭调解了一起因拖欠用水费用而引发的纠纷。当事人双方系堂兄弟,原告负责本村民小组自来水抽水,被告自2021年2月至2023年12月未缴纳水费,所欠水费共计600元,原告多次索要,被告拒不给付。

  由于诉讼请求金额较小,当事人双方同村居住又有亲属关系,因此法官希望能够以调解的方式处理此案,避免双方对簿公堂,关系进一步恶化。然而被告对于诉状所述事实完全认可却仍态度强硬,拒不给付且不接受任何调解方式,在后续与被告多次沟通无果后,法官无奈选择立案开庭。

  考虑到被告年老力衰,住所地交通不便,法官将开庭地点设在当事人住所地村委会,利用共享法庭进行审理。在制作好相关手续后,法官立即驱车百里进行送达,没想到原本只是一次普通的庭前流程,却为案件办理带来了转机。

  到达被告住所后,法官彼时仍希望能够做通被告的思想工作,为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案结事了的同时缓和双方的关系。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被告终于肯将双方发生矛盾的来龙去脉仔细说来:原来,在2018年,被告曾受委托代表村民小组的村民们赴经棚镇办理业务,村民小组集体约定除交通、食宿费用外每天补贴300元。被告共出差3日,应得补贴900元,最后却只收到300元,剩余600元迟迟未给付。自2021年开始,原告担任村民小组组长,被告索要未结清款项未果后,从此拒付用水费用直至今日。原告对于被告所述基本认可,但就承诺于上一届村民小组组长牵头做出,是否由原告作为本届村民小组组长支出村民小组资金,对被告索要的款项进行结余存在争议。

  了解了前因后果,法官立刻有了思路,分别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导。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说被告,因历史遗留问题而导致针对现任村民小组组长(原告)的拒缴水费行为,不仅破坏了双方的关系,更是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在法官的引导下,原告对于被告的行为也表示理解,但因承诺主体不同、无法考证等原因确实无法擅自支出集体的资金给被告。不过,村民小组用水是原告个人承包的业务,且所欠水费与被告所求费用对等,原告也决定撤诉,免收被告用水费用,希望被告也能够打开心结,不要再执着于过往的是非。

  最后,原告当场签署撤诉申请,被告当场缴纳2024年1月至今所欠的用水费用,并承诺以后每月水费按时缴纳,双方彻底消除了心中的隔阂,这起因600元让住在前后院、曾经情重姜肱的兄弟二人三年来针尖对麦芒的纠纷圆满解决。

(编辑: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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